邢台高考加分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国家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

少数民族自治县(含民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分(须在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增加10分。

烈士子女增加2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

河北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

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增加10分,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河北省高校在省内招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201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农村户口独生子女考生参加高考,不再享受加分。

“四侨考生”加分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市的子女和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考生(简称“四侨考生”),参加中考的,将给予其总分增加10分的照顾;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市的子女考生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将给予其总分增加10分的照顾。

建议:

少数民族考生:确认是否在少数民族自治县,并确认是否符合户籍要求。

归侨及子女:确认是否符合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的条件。

退役士兵:确认是否符合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条件。

烈士子女:确认是否符合烈士子女的条件。

农村独生子女考生:确认是否符合农村独生子女考生的条件,并注意出生日期是否在2016年1月1日之后。

“四侨考生”:确认是否符合“四侨考生”的条件。

请注意,加分政策可能会有变动,建议在高考前仔细查阅最新的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或河北省教育厅发布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