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后自主创业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税收优惠政策
持《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可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并创业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
对10万元及以下贷款、获得市(设区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400万元,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
资金扶持政策
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创业可申报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补助、开业补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税收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毕业学年的除外)、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小微企业,并登记就业,且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自创业之日起3年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
工商登记政策
创办企业可通过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提交注册申请。
创业服务政策
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免费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创办(改善)企业培训、创业实训、网络(电商)创业培训等。
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中试平台和产业优化平台等创新服务平台,积极面向大学生开放共享,提供专业化、便利化的低价优质服务。
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
学籍管理政策
大学生在校期间创业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还可以将自主创业成果折算为学分。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减轻创业负担,提高创业成功率。建议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及时了解和申请相关优惠政策,充分利用政策资源,实现创业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