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生录取上海的流程大致如下:

初中学校推荐

初中学校根据本校的“提前招生录取”操作办法,组织推荐工作。

获得推荐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应在校内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由区招考机构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录入推荐生资格库。

学生方可填报推荐生志愿。

志愿填报

推荐生和自荐生分别可填报两个志愿,且不可兼报。

推荐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并保存志愿至指定日期。

投档与录取

推荐生的录取按第一、第二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投档。

推荐生可于指定日期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查询预录取结果,或通过就读学校或区招考机构查询。

未被预录取的推荐生可于规定日期内填报征求志愿。

面试与综合素质评价

招生学校会对推荐生进行面试,并根据面试成绩和考生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择优预录取。

被预录取的推荐生须参加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其考试成绩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思想品德科目考试成绩要达到“合格”及以上,方可被正式录取。

公示与监督

推荐和批准推荐生的名单须在校内醒目处张榜公示,接受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监督。

所有被录取的推荐生名单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建议

提前准备:推荐生应提前了解并熟悉相关政策和流程,确保在推荐和志愿填报过程中不出现失误。

关注录取结果:及时关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或其他官方渠道的录取结果通知,以便及时做出相应调整。

保持综合素质:在推荐过程中,除了学术成绩外,还应注重综合素质的评价,如社会实践、特长发展等,以增加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