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初,山东省实施了一系列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政策
潍坊市于2014年8月出台了《潍坊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这项制度标志着潍坊各县市区统一管理、统一经办、待遇一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式建立。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正式合并,报销方式发生改变。
2015年,山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式并轨运行。医保整合后,参保人员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原则上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50%。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75%,最高支付限额要达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以上。同时,大病医保将覆盖到全体城镇居民。
高考改革政策
2015年起,山东省推进高考命题科目改革,夏季高考外语科目使用全国试卷,恢复了听力考试的内容。
完善春季高考技能考试形式和内容,技能考试由去年的38个专业类目改为20个专业类别。
改进春季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方式,实行在专业类别内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提高志愿录取满足率。
调整艺术类提前批次志愿填报和录取方式,在艺术类提前批取得两个以上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填报两个顺序志愿,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
完善高职院校注册入学招生办法,注册入学试点院校范围扩大到所有招生录取有缺额的高职院校,并设定考生注册入学最低分数线。
省属高等学校不再招收专科层次优秀运动员。
调整了山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根据教育部要求,2015年自主招生考试安排在高考后进行。
山东省新增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全省62个县(市、区)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该项计划。
调整军事、公安院校体检及面试办法。
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
新修订的《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全国第一个重新修订的省级老年人权益保障地方法规。新《条例》在老年人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与服务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各级政府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提出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本省户籍的八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将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的年龄范围由七十周岁以上扩大到六十五周岁以上、为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一次免费体检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老年人权益,为山东省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