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下的高校录取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考试模式与科目
新高考地区普遍采用“3+1+2”考试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物理或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
成绩构成与赋分方式
成绩构成: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考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全国统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考科目每门满分100分。
赋分方式:全国统考科目和首选科目以卷面原始分数呈现;再选科目则采用等级赋分转换后以等级分计入文化成绩,原始成绩不予公布。
招生类别与录取批次
招生类别: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可兼报普通类(部分省份规定不可兼报),但普通类不得兼报艺术类或体育类。
录取批次:录取工作通常按提前本科批次、本科批次、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依次进行。部分特殊招生类型(如强基计划、保送生等)会在提前本科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
志愿填报与投档方式
志愿填报:新高考地区志愿填报通常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考生需要根据自己的兴趣、职业规划以及高校和专业的特点进行选择。部分省份还允许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多次修改志愿。
投档方式:按照物理等科目类、历史等科目类,分开计划,分开录取,以“院校专业组”的方式,按平行志愿投档。
录取规则
新高考录取实行“两依据、一参考”方式,即依据考生语、数、外高考成绩和自主选择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科学选拔。
其他规定
普通类本科、专科(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首选历史、物理科目组合相应本科、专科(高职)层次招生计划和考生高考总成绩(高考总成绩为文化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加分之和),分别划定。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首选历史、物理科目组合分别划定,可用于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校综合评价、文物全科人才、军队院校的军事类专业、空军海军招飞等部分特殊类型招生。
这些政策旨在扩大考生的选择面,促进考生个人爱好、兴趣、特长的发展,同时确保考生之间的公平竞争。建议考生和家长在新高考模式下,充分了解相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志愿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