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学生参加高考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报名条件
具有盐城户籍且同时符合条件的人员,或者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可以进行高考报名。
盐城高考报名对象包括: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非盐城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还需具备: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考试科目
江苏省高考实行“3+1+2”模式,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以及考生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
录取办法
院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院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录取专业由院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等确定的规则进行安排。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照顾政策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在录取时加5分投档。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录取时加20分投档。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需选择相应报考类型(如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单考单招等),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对于实行新高考的省份,考生还需在报名中确定选考科目。
这些政策为盐城学生参加高考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保障,考生和家长可以根据这些信息进行相应的准备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