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改革政策自2017年开始实行,到2024年已经进行了多次调整,旨在扩大学生的选择权,促进教育公平和高质量发展。以下是浙江高考改革政策的主要内容和最新调整:
考试科目设置
“3+3”模式:考生需参加语文、数学、外语3门必考科目和3门选考科目,不分文理科。
选考科目:考生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技术7门科目中选取3门进行考试,每科有两次考试机会,成绩当年有效。
成绩赋分制度
等级赋分:考生各科成绩按等级赋分,起点赋分40分,满分100分,共分21个等级,每个等级分差由3分改为1分。
录取模式
录取分段:录取分段由三段改为两段,具体实施时间从2021年招生录取起。
平行志愿:实行80个平行志愿,考生可以按专业平行投档。
其他改革措施
高中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
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有效期:从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从2021年1月考试起实施。
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作为合格性考试,由省统一标准、市县组织,考试合格作为报考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文理融通、分类考试、综合评价等改革举措。
招生模式
多元选拔模式:包括统一高考招生、“三位一体”招生、单独考试招生、高职提前招生等。
公平与协同
高考加分改革:逐步取消和规范体育类、学科竞赛类、少数民族类等加分项目,加分人数大幅缩减。
专项计划:面向29个山区海岛县农村考生实施专项计划,增加这些地区学生进入重点高校的机会。
教育理念转变
选择性教育理念:改革措施的设计围绕着给学生和学校更多选择空间,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这些改革措施旨在通过增加学生的选择权,促进教育公平和高质量发展,帮助学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特长和兴趣,实现个性化发展。同时,通过多元化的选拔模式,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