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收集档案的范围应全面覆盖学校在其教学、科研、党政管理、基本建设及其他各类活动中所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资料。具体来说,收集范围包括以下几类:

党群类:

涵盖学校党委、工会、团委、妇委、民主党派等组织的会议文件、工作计划与总结,以及与党群工作相关的上级机关文件材料。

行政类:

包括学校行政工作的会议文件、上级机关与学校有关人事管理和行政管理的文件材料。

教学类:

涉及学校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教学研究以及学生学籍管理等相关的文件材料。

科学技术研究类:

按照国家和相关部门的规定,收集学校科研活动中产生的档案资料。

外事类:

包括学校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所产生的档案资料。

基本建设类:

涉及学校基本建设项目中的档案资料。

仪器设备类:

包括学校购置的贵重仪器设备的统计报表和相关资料。

出版类:

涵盖学校出版的各类刊物、教材、专著等。

财会类:

包括学校的财务报表、账簿、凭证等财务档案资料。

重大活动类:

记录学校组织或承办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和重要会议中的档案资料,包括声像载体类档案。

声像载体类:

包括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幻灯片、磁盘、缩微胶片、光盘、硬盘等不同载体和形式的材料。

人物类:

涉及学校历任党政领导、院士、知名教授的个人档案资料,包括任命书、聘任书、论著、手稿、信函等。

历史类:

反映学校历史沿革、办学成就、重要事件和人物的档案资料和实物。

实物类:

包括学校各个时期的校徽、纪念章、票证等实物和照片,以及与学校相关的有纪念意义的物品。

在编写学校收集档案的范围时,应确保所有重要文件和资料均能得到妥善保存,并根据其重要性和价值确定保管期限。此外,归档范围应定期更新,以反映学校发展和变化的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