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入党的流程一般如下:
递交入党申请书
年满十八周岁的全日制学生可以向学校党组织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表达入党意愿。入党申请书应包含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等内容。
接受党组织的考察
党组织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会对申请人进行教育和鼓励,并在一个月内派人谈话了解情况。符合条件的,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向上级党委备案。
参加党课培训
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后,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党课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等。
定期撰写入党心得书
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后,需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并撰写入党心得书。
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后,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政治审查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审查其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等情况。
确定入党介绍人
发展对象需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并填写相关材料。
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讨论是否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需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半数,且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半数才能通过。
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上级党委审批前,会派人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了解并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
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会批准其为预备党员。
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面对党旗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期为一年。
建议在申请入党的过程中,要真诚地表达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以便更好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