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的高考录取工作主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录取方式

分数优先:考生投档到学校后,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总分排名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这种方式下,分数高的考生优先选择专业。

专业优先:考生投档到学校后,学校先将进档考生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队列,然后在每个队列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这种方式下,同一专业内的考生按志愿顺序录取。

录取批次

福建省的录取批次一般分为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本科批又分为提前批次和普通批次,提前批次包括军事、公安、飞行学员等特殊类型招生。

艺术类和体育类本科专业也有相应的录取批次和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投档和录取原则

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所有高校的录取工作都通过计算机远程网上进行,确保录取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高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确保录取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征求志愿

如果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招生计划未完成,省教育考试院会向社会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并组织考生填报征求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填报相关志愿,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特殊类型招生

对于军事、公安、飞行学员等特殊类型招生,有专门的录取政策和程序,考生需要符合相关条件才能报考。

艺术类和体育类招生

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可进行第二次征求志愿,面向专业成绩达到省级专业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总成绩在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

体育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

降分录取

在某些情况下,如本科提前批的航海类、公安类、司法类院校(专业)和医学类定向招生,如果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经批准,可在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进行降分录取。

综上所述,福建省的高考录取工作是一个系统、规范的过程,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通过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确保录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考生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录取政策和程序,合理选择志愿,以提高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