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观点或规律:

联系的观点:

认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发展的观点:

指出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这种发展变化是由事物内部矛盾的运动所推动的。发展是事物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不断演进过程。

矛盾的观点 (对立统一的观点):认为一切存在的事物都由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一对矛盾组合而成。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从而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质量互变规律:

指出事物的属性具有质和量两个属性,量变是事物连续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的变化,是一种飞跃,往往表现为突变。质变和量变相互依存、相互斗争,推动着事物的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

认为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连着一个过程的,过程的更替要通过否定来实现。在事物发展的长链条中,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就表现为一个周期。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

五对范畴:

包括原因和结果、内容和形式、现象和本质、偶然性和必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这些范畴帮助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事物的内在联系和外在表现。

综上所述,唯物辩证法是一个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哲学体系,它以联系、发展、矛盾为核心观点,通过三大规律和五对范畴来揭示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