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材料概览
在扬州市申请《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以证明申请人的就业状况和身份。以下是基于最新政策整理的所需材料清单。
扬州市户籍劳动者所需材料
户口簿: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
高校毕业生材料(如适用):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或学校毕(肆)业证明。
特殊群体材料(如适用):
残疾人证明。
被征地农民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非扬州市户籍劳动者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用人单位材料(如适用):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职工花名册及参报明细单。
共性材料
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两张。
毕业证书(如有):原件及复印件。
具有专业技术或职业资格的证书(如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如有):原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停业证明或注销证明(如适用):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再就业优惠证》未上缴的,需一并上缴。
登记证上“就业登记认证”部分需额外提供用工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请根据最新政策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注意材料的有效期。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