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高中生转学校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关材料:
申请转学
学生或其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说明转学原因。
原学校审核后,开具转学联系单。
准备材料
转学申请书:需由学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
原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证明学生已经在原学校正常就读,并注明学生的学籍情况。
新学校出具的接收函:证明新学校同意接收该生,并注明接收时间和班级。
户口簿及复印件:学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户籍。
身份证及复印件。
近期免冠照片。
如申请转入公办学校,还需提供居住住房的房产证或合法的租赁合同。
如申请转入民办学校,还需提供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相关材料。
办理手续
家长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材料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加注意见,确定是否同意转入。
家长得到“同意转入”后,在转出学校领表、填表、加注意见,并填写一式三联的转学证明书。
家长和学生携带转学证明书到转入学校衔接建档报名事宜,转入学校将“同意转入的转学书”送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将审批完整的“转学呈报表”送转入的中心学校存档。
将“转学证明回执”送“转出学校”存档。
学籍异动
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注意事项
高中转学以学校性质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高一上学期和高三年级以及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跨省申请转学且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在转入、转出学校审核同意并征得省外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经转入、转出学校盖章同意和转入、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建议:
在转学前,家长和学生应详细了解转入学校和转出学校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以免耽误转学进度。
如有可能,可以咨询当地教育局或专业教育机构,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